上一页 | 1 | 2 | 上一页
/2页
go

主题:夫妻间房产证更名免契税 担忧会否带来离婚热

发表于2014-01-18

 免税新政会否带来离婚热

  问:A与B是夫妻,想卖给C一套房,如何免交契税?

  答:总共分四步。第一步:房产更名到B名下,A与B离婚,房产协商归B所有;第二步:B与C结婚,房产更名到C名下;第三步:B与C离婚,房产协商归C所有;第四步,A与B再结婚。

  这是“夫妻之间房屋权属免征契税”新政昨天发布后,网上广为流传的段子。这样的段子似曾相识。曾记否,二手房买卖按转让所得20%征税时,离婚也被认为是“避税法宝”。“离婚——结婚——再离——再结婚”的“避税法”让本该严肃的税负变动略显尴尬。

  还有人担心,新政会不会方便官员将贪污所得转移,而达到“洗白”赃款的目的。

  对此,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文认为,对于通过这种方式更名和转让财产,在短期内进行财产处置等明显存在逃税倾向的行为,应当梳理相关政策或设立一定的补充规定进行补漏。但是,目前在税收的操作上,对这个领域恶意逃税的认定仍存在盲区,对官员的财产流动监督更缺乏考量,因此,应当考虑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甄别。总体而言,该政策最大的意义是税收减免,使夫妻合理处置财产的权利得到尊重。


发表于2014-01-18
sx_wenjie,您好!您所发的帖子“夫妻间房产证更名免契税 担忧会否带来离婚热”已被设置为精华帖,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。
发表于2014-01-18

学习了

发表于2014-01-20

这就是现实

发表于2014-01-20

各种乱象啊

发表于2014-01-20

这就叫见招拆招

发表于2014-01-20

这个问题你就得问有关部门去了  毕竟他们不是搞这个统计的么

发表于2014-01-20

不是没可能

发表于2014-01-20

也许你的担忧会成为系现实的

发表于2014-01-20

很多人都会钻空子

上一页 | 1 | 2 | 上一页
/2页
go